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故你的老板应予以返还扣押你们的工资。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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