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天在线让大学生赢在起跑线   关键字: 搜索类别: | 资讯中心 | 就业指南
发布时间:07-05-24 | 责编:admin | 出处:不详 | 点击: | 作者:佚名

宝鸡市劳动局:

  你局劳动就业服务处来函请示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应按照陕政发[1999]54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缴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次性结算失业保险金。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1年4月3日

正文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简介 | 会员注册 | 帮助中心 | 意见箱
客服热线:0591-83251922  闽ICP备07030860号
补天在线 © 200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