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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8-01-23 | 责编:yeru | 出处: | 点击: | 作者:
“岗位、待遇、发展前途”这历来是大学生求职的“老三样”。而今年,大学生求职最看重的不再是这些。

  最希望和单位签份“长期合同”

  昨天上午9时,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就排起了长队,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省举办的最后一次大型招聘会,首日就有近6000名大学生进入会场。

  “现在工作太没有安全感了。”去年从郑州大学毕业的邢凯,这一年多的时间就换了三四个工作。

  小邢说,刚毕业那会儿,找工作最看重岗位、待遇和发展前途。可很多公司都不签劳动合同,有的签的是临时合同或试用合同。还有的只是发个工作证和胸卡,让他感觉自己只是个临时工。企业老板要是看谁不顺眼了,一句话他就得走人。

  2004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的赵珊就有过这样的遭遇,当时也是在招聘会上,赵珊应聘到一家食品企业做销售员,当时和企业签订了一年的用工合同,约定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600元,转正后就给办社保。

  虽然每月600元的工资还不够交房租和吃饭,但为了能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赵珊只能忍耐。

  “试用期工资少得可怜,我们基本上等于白干。”赵珊说,就这样已经是不错了,她有一个同学,试用期满了,企业老板却表示“试用期要延长”,同学一气之下就辞职了。

  “和员工签份长期合同,也说明企业尊重人才。”学物业管理的小吴是招聘会的常客。

  “以前找工作光看待遇高低,现在我们最看重的是能不能签份长期劳动合同,这也是避免被单位随便炒鱿鱼的无奈之举。”小吴说。

  劳动合同短期化,大多“1年期”

  眼下,我省不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规定,1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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