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本次考试对象为符合《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但还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考试包括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需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据悉,此次考试由副市长陈荣洲任主考。考试结束后20日将统一公布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96168语音信箱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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