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黄尧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要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贯彻《意见》精神,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6月,财政部、教育部先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作出具体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新的资助政策将使所有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只要愿意上中职,就能得到资助,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这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是“民心工程”、“温暖工程”。
新的资助政策将有利于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少年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有效引导农村地区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接受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这一重大举措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是强大的推动力,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政府资助为主导。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中央财政资金占大头,体现公共财政为主体。
二是资助面明显扩大。新的资助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覆盖了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受资助的学生将达1600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农村的孩子上中职都可以得到资助。
三是资助标准大幅提高。按照新的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平均1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幅度达50%。新生入学后,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就是3000元。这基本上可以解决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的生活需要。
四是具有明显的导向性。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有利于引导社会转变目前存在的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有利于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五是把顶岗实习作为资助政策的重要内容。新的资助政策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要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这就形成了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由国家助学金资助,三年级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的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重要方面。
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切实把好事办好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影响大。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正,而且有助于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同志们,都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学生和他们的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感情认真做好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要对学校助学工作负起主要责任,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要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各地要通过多种手段和形式,向广大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新的资助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故事一】
让农村学生不再“望校兴叹”
——访安徽省淮北工业学校校长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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