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7-04-06 | 责编:admin | 出处:不详 | 点击: | 作者:佚名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新的低保实施细则即将于近日出台。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南京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达72312人,占全市城镇总人口的2%。同比增长近1.5%。应该说低保队伍的不断扩大与南京现行的低保政策不无关系,目前,南京低保制度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办法,如果一个家庭的月人均收入只有239元,那么该家庭可以得到1元钱的补助,从而达到240元的低保线。有关人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3口之家都没有工作,按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可拿到720元,还能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如果其中有一人找到一份月薪400元的工作,那么每月的低保金收入就要减少400元。显然,该制度不利于鼓励低保对象去找工作。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享受的保障标准,一般相当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这样有利于促进主动就业。同时,这部分对象找到工作后,也给予3个月—6个月的缓冲期,待其收入稳定后,再退出低保。在此次新的低保实施细则中,民政部门将部分借鉴这种新的做法,同时进一步完善定期核查制度、社区公益劳动制度等,推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能自食其力,从而使不断扩大的低保队伍“缩水”。
在南京存在着为数众多的低保边缘群体。他们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给,但一旦患病或家庭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因病、因灾致贫。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线(240元)和低保线1.5倍(360元)之间的居民,不能享受低保人群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所以其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对象。在此次新的低保条例中,还构建了一条相对贫困线,针对这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给予一定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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