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事局获悉,一项旨在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府援助办法已经过市政府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为帮助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等五种类型的贫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市政府从今年起将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同时将对长期没有就业的贫困生实行“兜底”安置。
五类毕业生可得就业援助
市政府将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贫困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培训实习以及储备一定数量的过渡性就业岗位等方面。各区市县及先导区也将结合各自实际,匹配相应的就业援助资金,用于援助到本地区就业的贫困生。
贫困生可就近办理登记
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毕业生,可持相关手续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区市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就近办理贫困生登记。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此外,来自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还应提交加盖“零就业家庭”印章的《再就业优惠证》;来自城镇低保家庭或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还应分别提交《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来自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还应提交家庭直系亲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校期间申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应提交与金融信贷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手续。
如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或有更多问题,可登录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dl.gov.cn)或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网(www.dlgxbys.net)查询政策或在线咨询;也可拨打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咨询,电话:84618708,84618709。记者 冯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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