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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7-10-09 | 责编:wzh | 出处: | 点击: | 作者:

   记者日前从市人事局获悉,一项旨在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府援助办法已经过市政府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为帮助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等五种类型的贫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市政府从今年起将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同时将对长期没有就业的贫困生实行“兜底”安置。

五类毕业生可得就业援助

  据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的援助对象主要是将户籍、档案迁回且尚未就业的大连地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受援对象包括以下五种类型: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连地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但是,已经或者即将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在受援之列。
 
对贫困生加强技能培训
  政府将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生的就业能力,同时加强基础建设,确保各项援助措施落到实处。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把贫困生就业培训纳入全市普惠制培训体系当中,由各相关部门为贫困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创业能力培训、职业能力鉴定等就业服务;还将开展专项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联动机制。
确保贫困生稳定就业
    据介绍,所谓的“兜底”安置,政府的目标就是要确保每一个贫困生都能实现最终的稳定就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面向贫困生的就业推荐。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贫困生就业,并采取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方式,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一对一”就业服务、重点帮扶、就业跟踪等方式;二是鼓励贫困生自主创业。对于有自主创业意愿且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贫困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给予创业扶持,鼓励他们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三是鼓励贫困生面向基层就业。对有志于到农村基层锻炼提高的贫困生,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项目时,将单列计划,直接考核聘用;四是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对于本人有就业意愿但因故超过半年未能就业的贫困生,将由政府援助一定的过渡性就业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每年设立就业援助资金

  市政府将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贫困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培训实习以及储备一定数量的过渡性就业岗位等方面。各区市县及先导区也将结合各自实际,匹配相应的就业援助资金,用于援助到本地区就业的贫困生。

贫困生可就近办理登记

  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毕业生,可持相关手续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区市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就近办理贫困生登记。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此外,来自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还应提交加盖“零就业家庭”印章的《再就业优惠证》;来自城镇低保家庭或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还应分别提交《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来自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还应提交家庭直系亲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校期间申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应提交与金融信贷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手续。

  如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或有更多问题,可登录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dl.gov.cn)或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网(www.dlgxbys.net)查询政策或在线咨询;也可拨打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咨询,电话:84618708,84618709。记者 冯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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