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日期:1999-10-10
生效日期:1999-07-0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的通知
(劳社部函〔1999〕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今年,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财政部也降低了国债发行利率。经研究决定,将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由年复利5%调整为2.5
%,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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