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工作拟于2005年5月1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受理申请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南街5区18号龙绍衡大厦812房间,具体位置参见附图(略)。
受理地点电话:龙绍衡大厦电话为(010)84216688-1111,受理期间办公电话为(010)84216688-1812。
2.请各申请机构将申请材料用纸箱统一装好带至受理现场。
3.请各申请机构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过于集中在前两天。
颁布日期: 2005-5-8
执行日期: 2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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