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建议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法规。应制定促进平等就业的政策法规,明确界定“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范围、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等。对就业歧视性行为和单位,可判处赔偿金和惩罚金。还可采取纳入诚信档案、公布企业名单等方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和警戒。此外,还应通过社会保险,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为由社会、单位、个人三方承担,以减轻用人单位成本,增强其录用女性员工的积极性。(记者 叶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