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八月十日,郑州
某高校的学生在暑期来到宇通客车有限公司,进行“顶岗实习”。 中新社发 慎重 摄
律师建议:双方可就企业支出培训成本和学生支出劳动力成本作相应约定
目前,全市各所高校陆陆续续开始放寒假了。记者了解到,很多大二、大三的学生都希望能利用寒假实习为以后找工作铺路,但是由于寒假实习的周期短,基本都在20天左右,不少企业对于学生寒假实习都敬谢不敏,大学生寒假实习出现了一岗难求的局面。
企业直接回绝寒假实习
为此,小林在去年11月底就开始找实习单位。“一般而言,我们这种文科生,做做文秘什么的还是很吃香的,何况又是不拿工资给人白干活,实习单位肯定好找。”小林起初就是这么认为。
出乎她的意料,联系了几家公司,面试也去了几次,最终所有的单位都拒绝了小林的实习要求。“有些是我自己找的,有些是学姐学长推荐的。一开始接触感觉还不错的,但是一听我的实习期都不到20天,人家马上就不要了。”小林告诉记者。
最后,家里人通过关系给小林找了一家外企办公室实习。小林说,她现在主要工作就是接电话,复印材料,很没意思。“不过我还算幸运的,家里人托关系托得早,我们很多同学都因为实习期短、托关系托得晚到现在都没找到实习单位。”
在记者的采访中发现,类似情况在大二、大三的学生中相当普遍。面对托关系找门路实习,一些学生也流露出无奈,“我们有什么办法,现在企业都希望找有经验的,应届生越来越不吃香了,只有利用每一次机会多接触社会,多去实习,不受欢迎也要去。”
【企业苦衷】
培训成本大于企业效益
与此同时,沪上一家生产电线电缆设备的企业负责人透露了企业的隐忧,“虽然我们每年都会招很多人,但是却不提供在校学生的实习岗位。这个理由很简单:企业生产线上的设备很昂贵,还存在一定危险性。新员工上岗前,一般都要进行1-2个月的岗前培训,实习生实习期通常比较短,就是用半年实习的,也没有培训价值。企业毕竟不是培训机构,也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没有必要承担培训在校生的这个成本和风险。”
【律师建议】
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成本
“11月份,我就开始给孩子到处联系实习单位了。”女儿是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的张先生对记者说,“孩子学的是法律,本来实习的对口单位就少,我们家里没有‘路子’,要到法院之类的司法机关实习是根本不用想的。好不容易联系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即使是掏腰包也要去实习。算下来20多天,就要支付给企业300多元的实习费。”
对此,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律师表示,不论是通过学校对口介绍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对于接纳实习生的用人单位而言,其确实是要支付一定的培训成本,这其中就包括了带教人员的人力成本与电脑、纸张之类的办公资源的损耗。因此,由学校或学生来承担这部分费用也是可行的。但与此同时,在某些情况下,学生也可以要求在企业在实习期间给予一定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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