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01-28 | 责编:yeru | 出处: | 点击: | 作者:
本报济南1月24日讯 为了扩大大学生就业面,从2008年起,济南市每年组织300名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应是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就业报到证》、《失业证》,年龄在26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对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基地单位应是本市具有一定规模,拥有稳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可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并按照就业见习专业(工种)要求,提供10个以上技术、管理类见习岗位,见习结束能留部分见习毕业生在该单位就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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